公 告
原江苏优凝舒洛克公司销售员李静、陈如飞、陈桂华、已分别于2009年2月20日,2009年4月8日,2009年7月31日与江苏优凝舒洛克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该三位同志都曾与江苏优凝舒布洛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因此都负有保守与江苏优凝舒洛克公司业务相关的秘密及禁止从业于与江苏优凝舒洛克公司相竞争的单位或行业,否则江苏优凝舒洛克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本人及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如有人发现上述人员从事与江苏优凝舒布洛克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并向江苏优凝舒布洛克公司举报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江苏优凝舒布洛克公司将予以酬谢。
特此公告。
江苏优凝舒洛克建材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